·网站详细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本市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必要时拟定价格干预措施。 (二)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研究拟定本市价格改革方案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调价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本市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目录;组织召开本市价格听证会。 (三)负责本市纳入政府管理的各项收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实施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及本市的价格监测制度;掌握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水平及价格动态;发布价格信息;开展成本调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依法对本市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有关价格方面的举报和行政复议;协调处理价格纠纷;指导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工作。 (六)指导区县价格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行业之间以及本市与其他省市之间的价格关系;负责价格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价格认证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认定和价格鉴证师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价格咨询、价格鉴证和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等价格中介服务工作。 (八)开展价格理论研究,做好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价格学会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